富亨邨情杀女友案证据不足 男友袭击罪成判监1年

2018-02-23 18:11

大埔富亨邨去年3月怀疑发生情杀案,一名28岁女子被发现在同居男友的单位内,疑遭同居男友谋杀。男友原被落案控以一项谋杀罪,案件今于粉岭法院再提堂时,控方因没有证据显示男友施袭令女子死亡,改控男友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已被还柙11个月的男友今承认控罪,被判入狱一年。

案情指,被告徐清龙(42岁)于2016年与死者谢美欣相识,两人于谢离开戒毒所后发展成情侣并同居。至去年3月16日,被告怀疑谢与他人有染,两人在其寓所争执期间被告用螺丝批及风筒袭击谢面部及头部,谢其后晕倒,被告报警求助。警方到场发现谢四肢及面部有瘀伤,谢其后证实不治。

警诫下,被告曾说「佢畀绿帽我戴,佢仲打我先,我嬲得滞,先用螺丝批同风筒打佢个头」。而验尸报告显示,谢死于胃内容物吸入、头部创伤及药物中毒。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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