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禁锢兑换生意内地男商人 一人囚38周一人拒认罪

2018-02-20 18:05

从事外币兑换生意的内地男子,去年6月应2名香港男子要求来港,以100万美元兑换680万人民币。内地男子偕堂兄到旺角一间时钟酒店进行交易,先将671万人民币转帐至其中1名香港男子的户口,惟对方迟迟未有转帐100万美元至自己一方户口,反被对方的3名南亚裔男子以铁棒和刀威吓禁锢。警方其后拘捕2名涉案的香港男子,合共控告他们一项非法禁锢他人罪。其中1人于开审前认罪,被判监38周;另1人则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被裁定表证成立,明早续审时须答辩。

2被告分别为44岁首被告黄达荣和22岁次被告甘浚锋,他们被控于去年6月19日在旺角洗衣街龙源酒店的房间内,非法禁锢内地男子马清华和陈木洒。

辩方求情指,认罪的首被告黄达荣从事装修、收债等散工及申领社署援助过活。案发时被告在酒店外把风,后来收到朋友来电称要上楼救香港人下楼。辩方续指,被告非下命令禁锢事主的主谋,案情亦无显示被告知悉交易详情或被告与交易有关,虽然本案涉及武力,但禁锢时间仅5至8分钟,也未见酿成伤亡。裁判官考虑被告于本案的动作和罪责,以48周监禁为量刑起点,因被告于开审前认罪,遂扣减5分之1刑期,判监38周。

次被告甘浚锋否认控罪,控方今传召被禁锢的马清华作供。马称当日下午1时许与堂兄在涉案酒店房间作交易,其间一名胖子和3名外国人进房,外国人随即推撞事主和堂兄至墙角,威胁他们抱头蹲下,又向他们作势用刀架颈,并挥舞伸缩金属棍;胖子于同时间把2名香港人拉走,此外并无动作。马其后于认人手续中认出胖子就是次被告。

马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负责处理671万人民币的王姓男子曾透过微信,叫马向其中1名涉案香港男子说先退回人民币款项,「口供越录越多,到时候越麻烦」。马又承认不清楚香港法律,不知道在香港经营外币找换生意须先申领牌照。

辩方大律师刘辉陈词指,控方无举证指出次被告曾禁锢马,裁判官即反驳指「咩叫共犯?」并质疑次被告不可能与3名外国人毫不相熟。案件明早续审。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445
更新时间: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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