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拟迁「五号用地」 腾出空间作商业发展

2018-02-18 09:27

现时位于金钟的高等法院大楼由于地方不敷应用,令政府去年提出利用中环新海滨的「五号用地」进行重置。政府消息指,搬迁法院的计画虽然令政府失去一幅海滨靓地,但由于所释出的金钟用地同样位置优越,对业界甚为吸引,有空间改作商业发展,料不会因此令库房「大蚀」,可供高等法院运作的面积亦会因而增加约一半。不过,为免影响法院运作,据知当局希望过程中可以做到无缝交接,会待高等法院迁出后才清拆现有大楼,意味原本可于中环核心商业区新增的商业楼面,需要推迟「应市」。

位于中信大厦对出的中环新海滨「五号地皮」,原本一直计画未来一至两年内推出,但随地皮拨作高等法院兴建新大楼之用,外界一直关注会令区内损失一幅商业地供应,而司法机构在《施政报告》发表当日曾回覆指,在重置有关法院后,现时的用地会交还政府,也未有交代未来的用途。政府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五号用地」早年原拟用作酒店及办公室发展,但现时高等法院所在的用地亦位置优越,对业界甚具吸引力,因此大楼日后搬至中环新海滨后,所腾出的金钟用地将有机会改作商业用途,「那里现在已是写字楼和酒店群,视乎时间性,搬迁高等法院所腾出的用地日后是有空间改作商业发展,亦可以肯定该处会是甲级写字楼用地。」

新高院楼面面积增半

消息人士说,由于海滨用地的规划限制较多,即使高等法院搬迁至新址后,楼面面积将较现时增加五成,但大楼本身亦不会建得太高;问到两幅用地会否存有「差价」,他称由于两幅颇为接近的用地只是「对调」用途,政府不会因此「大蚀」,但由于涉及搬迁法院大楼,需要做到无缝交接,原本可于中区新增的商业楼面,需要延迟供应,「因为要待法院大楼搬至中环新海滨后,现时位于金钟的大楼才可以清拆,避免法院运作受到影响。」

他又表示,「五号用地」改变用途后,中环新海滨供应的商业楼面将有所减少,主要来自位于皇后像广场以北的「三号用地」,但原本预留作休憩用途的土地仍会「顶住」不卖,确保中环新海滨未来提供约二十公顷的休憩用地,即相当于一个维园的面积,留给公众享用。

根据中环海滨规划,位于中信大厦以北的「五号用地」原本可提供五万八千平方米楼面面积,其中三万三千平方米将会发展为酒店,而拟建的高等法院综合大楼,净作业楼面面积约五万六千平方米。不过,本报从当局去年向立法会提交的一份文件留意到,拟用作兴建高等法院综合大楼的范围,除了涉及「五号用地」,原来亦包括五号用地的一幅南面用地,两处合共占地一点五八公顷。

当局早年曾经回覆指,位于五号用地以南的前香港红十字会总部及水务署夏道食水抽水站,政府正积极探讨将之搬迁,腾出土地改作可供兴建办公室的中等规模用地,以填补中环一、二号用地因为国际金融中心等反对而损失的商用面积,纾缓中区甲级商厦不足。不过,从当局提交的文件位置图所见,拟建的高等法院综合大楼并不包括前香港红十字会总部范围。

海滨事务委员会委员吴永顺认为,政府办公大楼也属写字楼用途之一,只要高等法院大楼的未来设计并没有大幅修改地皮所容许的楼宇高度,改变用途问题不大。第一太平戴维斯估值及专业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超国认为,「五号用地」优势在于较近海滨,景观较佳,而现时高等法院大楼用地则较接近港铁站,交通方便,估计未来能以地积比率十五倍发展,两者各有优势,料从库房角度考虑也是同样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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