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周刊》卖盘告吹 壹传媒:未收到安全港款项

2018-02-02 19:20

壹传媒出售香港《壹周刊》一事再有新发展!壹传媒公布,由于仍未收到买方就安全港完成发生而承诺将支付的资金,在此情况下,卖方将买方未付款行为视作其终止交易,将就可行的补偿方案寻求法律意见。

壹传媒表示,已将有关转让安全港资产及相关知识产权拥有权的完成文件签妥并存置于买方律师,而彼等承担其托管义务,直至卖方于安全港完成时收妥款项。由于交易的现状,卖方已要求即时退还全部有关文件。

公告又指,壹周刊广告股份连同所有与壹周刊广告有关或使其得益之相关知识产权拥有权继续归集团所有。《壹周刊》仍将在集团控制下发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另外,壹传媒已向联交所申请下周一(2月5日)上午9时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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