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满拒迁成功收回单位 教大追讨前助理教授逾6万欠帐

2018-01-25 17:26

香港教育大学前社会科学助理教授陈永海被指于约满后拒绝迁离其大学高级职员宿舍单位,直至高等法院批出「收楼令」,校方才成功于去年2月收回。教大其后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指陈拖欠租金和水电煤费用共逾17万5千元,但校方只会向其索偿5万元(即审裁处能审理的最高申索金额),并会放弃追讨馀下欠帐。教大于另案中又向陈追讨医疗保险差额逾1万1千元。案件在4月25日再讯。

申索书指,陈自2005年8月起入住高级职员宿舍,合约指明陈于2016年7月约满后需交还单位。陈的帐单显示,他欠下7个多月的租金超过17万元,加上2个半月的电费、7个多月的水费和3个多月的煤气费,总额达17万5163元。校方指,肇事单位月租为宿客月薪的7.5%,而2016至17年的年租估算为26万3400元。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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