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失踪案 检察官要求判被告死刑
2018-01-20 13:01
26岁的章莹颖毕业于北京大学,于去年4月前往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IUC)交流学习。去年6月9日,她登上由克里斯滕森驾驶的一辆黑色土星轿车后失踪。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去年6月30日逮捕嫌犯克里斯滕森,之后控以绑架罪和杀人罪。但克里斯滕森拒不认罪,也不交代章莹颖下落。美国执法人员称,根据证据推断,章莹颖已经死亡。
联邦检察官周五向伊利诺伊州中区法院提交一份五页纸的诉状,寻求对克里斯滕森判处死刑,指他曾用酷刑伤害章莹颖。诉状还记录了克里斯滕森过去种种暴力犯罪行为,包括于2013年曾使用残忍手法,性侵犯伊利诺伊州另一名受害人。而克里斯滕森又曾说过希望当一名杀手。
诉状亦列举克里斯滕森「恶毒、残酷、非人道的暴力手段」,说明其有「计划和预谋」犯案。诉状指:「本案受害人尤其容易高危,因为她个子小,英语沟通能力有限。」
司法部指,章莹颖被绑架导致她死亡,因此有理由判被告死刑。克里斯滕森也被控向联邦调查局作假证供,讹称自己搭载章莹颖后不久,已经让她下车。
伊利诺伊州乌尔班纳郡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将该案审讯日期定于2月27日。而联邦检察官要求判处被告死刑后,审讯日期可能会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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