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日报》独家得悉,艺人陈展鹏涉于今年3月15日晚上11时20分,驾驶一辆私家车在柯士甸山道在公众停车场咪表位、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于今年9月4日遭警方交通部票控。
陈展鹏否认一项不小心驾驶罪。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8日以英文审讯,届时将准备翻译。控方表示将传召3名控方证人,另会有一段车辆纪录仪片段。
控罪指,40岁被告陈展鹏涉于今年3月15日晚上11时20分, 在柯士甸山道在公众停车场咪表位,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一辆私家车。
四十岁陈展鹏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由女大律师陈熙华代表陈展鹏。据悉,陈展鹏将不认罪,原因当晚他被传媒狗仔队追截,导致他违反交通规则。
陈展鹏在庭外表示,自己是第一次上庭,但他并不会紧张,会以平时心面对,表示现阶段不会多言。而陈展鹏在法院门外拍照时,退休警司朱经纬的支持者高呼「支持朱经纬,支持朱经纬」。
法庭记者:徐晓伊
影片拍摄:黄显晴
建立时间:1056
更新时间: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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