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行会秘书:成员涉直接重大利益须退席

2017-10-04 17:27

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案,今进行第6天审讯,控方今将传召行政会议秘书黄洁怡出庭作供。 自2012年11月起、即曾荫权离任后才开始担任行政会议秘书的黄洁怡供称,行会秘书负责就每次会议准备文件、撰写会议纪录,及需确保行会成员的利益申报制度有效执行。她指基本法订明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包括了来不同司、局长的官守成员及来自社会各界的非官守成员,而身为主席的特首会是最终的决策者。 黄表示因每次行会会议中要讨论的事项都不少,故每次开会前的4至7日会将文件在特首及行会成员之间传阅,让成员有足够时间审阅内容,并留意自己是否要在开会前申报利益。她指出申报利益是成员的个人责任,成员需审视有关的讨论事项与其身份有否潜在的利益冲突,而行会秘书处亦会根据他们每年提交的申报作出提示。黄续指此利益申报制度非常重要,可提前将成员任何的潜在利益冲突纪录在案,确保行会的决定是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维持公众对行会的个信心。 黄指行会成员需登记财务利益及个人利益,当中财务利益属保密。而在会议中,若讨论议题牵涉成员直接和重大的利益,成员须要退席;若是涉间接和不属重大的利益,成员仍须申报;而成员若有须让人知悉的利益,须向与会者作身份说明。黄又透露,若成员接受因行会成员身分而获得的财政赞助、海外访问赞助或价值2000港元或以上的礼物,须于14天内填表申报。 黄接受盘问时,指因曾荫权所申报的物业是牵涉租金收入,故需要作出申报,若是向私人公司或政府租用单位,便不属要申报的项目。辩方指秘书处翻查纪录及提醒成员申报的工作重要,因各成员、尤其是特首,大多担任不同赞助人或会员,黄补充指秘书处不会决定利益的类别,只会建议主席是否需有潜在行益的成员避席。 辩方又指曾荫权曾在行会就个别事项作出69次申报,但指出纪录显示当曾有潜在利益,仍有主持会议,如会上讨论公务员退休金的议题时,作为退休公务员的曾均有主持会议。黄同意纪录中没显示曾申报完要退席。 法官陈庆伟散庭时,祝各位陪审员中秋节快乐,又笑称叫他们不要吃太多月饼。案件周五续。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09:26 更新时间: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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