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银行女柜员陈霭婷早前在巴士上,著六旬老妇让开以便下车,却嫌老妇动作缓慢而把她推倒,女巴士司机看不过眼下车追截,纠缠间遭对方狂踢。被告早前承认普通袭击及袭击他人致受伤两罪,裁判官称被告以往行为良好,又呼吁公众「唔好再公审有悔意同知错嘅年青人」,今在观塘法院判处社会服务令100小时及向两位事主各赔偿5000元。
辩方求情指,被告父母今陪同她出庭,而被告的感化及社服令报告正面,是孝顺女,没有案底,她有悔意,希望改过自新。辩方又指被告主动要求向事主作出赔偿,今次属单一事件,不会重犯。
裁判官判刑指,根据报告内容,案发时被告同住的祖父病危,相信被告当时焦虑,而其祖父其后离世,相信被告更加焦虑和心急。被告以往行为良好,呼吁公众「唔好再公审有悔意同知错嘅年青人」。
案情指,被告陈霭婷与涉案老妇及女巴士司机互不相识,案发时老妇坐在被告旁边,期间双方因被告的袋子占去了老妇座位的一半而争执,其后巴士到皎田(村)站,被告准备下车却嫌老妇动作缓慢而推其肩膊,致令老妇跌倒在地。女巴士司机不齿被告行为而追前截停被告,却反被袭击,两名事主其后送院,事件中亦有乘客目睹整个案发过程。
被告被捕警诫下否认袭击老妇,更称「可能系我个袋撞到个阿婆」,又否认袭击女巴士司机,指「佢扯住我,我先反抗,我无打到佢」,其后被告在另一录影会面中则保持缄默。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037
更新时间: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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