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警车撞伤途人罚款2000元 警员:「多谢法官!」

2017-07-05 12:30

有警车在去年10月19日被派往处理一宗醉酒人士案件时,于尖沙嘴漆咸道附近撞到一名男子,驾驶警车的警员被控一项不小心驾驶罪。41岁警员顾嘉能今于九龙城法院承认控罪,裁判官以罚款方式处理,判其罚款2000元,被告离开前大声表示:「多谢法官!」 辩方求情指,被告加入警队19年,为军装巡逻小队的高级警员,月入3万3千元,是家中经济支柱。被告于2000年获得车牌,17年来从没有任何交通定罪纪录,是个有非常良好驾驶态度的谨慎司机。辩方续指被告不是专门负责驾驶警车,但因他驻守的尖沙嘴警区偶尔交更时会人手不足,他愿意协助,惟案发时他驾驶警车的经验是不足,伤者亦是受酒精影响。 被告事后承受很大心理压力,深感内疚,认为不小心令市民受伤是有负他身穿警队制服及要服务市民的承诺。辩方又指被告将需面临内部聆讯,更指他本于今年9月可获晋升为警长,但现时亦需面临覆核,相信他绝对会以此为鉴,希望法庭宽大处理。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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