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医学会会长控《苹果》诽谤 要求共赔偿100万元

2017-05-17 17:18

香港脊医学会会长陈显强于2013年入禀区域法院,控告《苹果日报》及其网站等于2012年刊登的三篇关于层压式推销的文章有诽谤成份,影响个人声誉,案件今在区院续审。原告指传媒有责任作全面及合理的调查后才报道,然而苹果日报的记者假装病人致电诊所,确保原告在诊所后便突击追访,却没有从正常途径致电或电邮约原告询问事件,这并非一个谨慎的调查报道。原告今又向法庭提出,要求被告作出一般性赔偿80万及加重性赔偿20万元。 原告陈显强表示,在2012年11月16日,其下属Bonnie Ng曾在他离开时告知,有记者曾找他做要求做访问,但没有说访问内容。陈续指当他走到诊所楼下时,有女士从后叫「陈医生」,他转头看一看便走,他解释基于安全理由,又不认识对方,所以不作理会,他又忆述曾因回应陌生人而遭对方问他拿钱食饭,故此不再理会陌生人。代表被告的资深大律师石永泰指这样做「好冇人情味、冇礼貌」,陈回应称:「我唔觉得罗」。 石指该名记者有问陈「系唔系陈显强」,陈表示没有听到,又指不知是否有人跟随尾后,之后上了车,有人就伸手进来拍照。陈表示未试过没有预约的突击式访问,感到「好嬲」,认为记者应有更好的方法访问。 陈又指,他估计是与嘉高宾尼有关,但「我系small potato」,著Bonnie Ng把卡片转交给嘉高宾尼大股东Florence Leung处理。石追问陈有否就事件再找苹果日报记者,陈表示:「用此方法approach我,唔开心的事情,你叫我仲要搵佢?」,又表示:「如果佢系用比较文明方法搵我处理,我会答」,指此方法令他难受。 原告人陈显强为执业脊医,他身兼香港脊医学会会长、澳门镜湖医院顾问医生等多职。被告分别是苹果日报有限公司、时任总编辑张剑虹、苹果日报网页持有人AD Internet Limited及壹传媒网站拥有人AtNext Limited。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