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00548)公布,董事会于3月17日审议批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授予董事会发行债券之一般授权的建议将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年会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
发行债券之一般授权的详情如下,包括发行规模及方式:根据今次一般授权,所发行债券工具的待偿还馀额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0亿元,且每种债券品种的发行规模不超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发行的该类债券的限额。具体发行方式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资本开支、偿还债务以及新项目的资金需求等。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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