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合夥人涉6度于便利店内盗窃 押至5月开审 2017-03-15 11:18 被告张泽生。 Previous Next 律师行合夥人涉嫌先后6次在港铁火炭站便利店内,偷窃约值百多元的货物。案件今在沙田法院再提堂,报称律师的被告张泽生(54岁)否认6项盗窃罪。案件押后至5月18日开审,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控罪指,被告疑于2015年10月,共6次在港铁火炭站7-11便利店内,偷窃饮料、三文治、朱古力等货品,约值一百三十多元。庭上透露,控方将传召4名证人,预计审期为1天。据悉,辩方曾与律政司商讨以签簿守行为方式处理本案,惟遭拒绝。 法庭记者:黄显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代恒基收地公司入禀 要求6旬前租户迁出及追讨租金 下一篇 消委会:87万港人资料外泄 10招保网络私隐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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