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4旬涉妇铁锤伤夫「相当可疑」 惟男事主不愿作证获判无罪

2017-03-14 11:06

四十三岁妇人涉于去年十月三日在大埔家中以铁锤袭击其丈夫,妇人否认一项伤人罪。裁判官今裁决时指被告陈亚双自辩的说法矛盾,相当可疑,但由于事主不愿作证,控方未能证明案发时发生甚么事,或事主的伤势是如何造成,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同时警告妇人指其相当可疑,以后要非常小心,被告离开法庭时痛哭失声。 裁判官指本案争议点是被告是否有恶意伤害其丈夫的意图。被告的说法是矛盾不合理,荒诞无稽,她指她与丈夫在客厅纠缠,现场却出现了她称是放在房间的铁锤;另外她在庭上指丈夫的情况亦只是其片面之辞。虽被告相当可疑,而事主又比被告伤得更重,但控方未能证明被告有意图伤害丈夫,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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