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管理无牌旅馆罚款两万元 2017-02-01 16:07 Previous Next 一名女子因触犯《旅馆业条例》,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2万元。 案情指,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处人员去年7月巡查位于旺角奶路臣街一所怀疑无牌旅馆时,乔装客人,并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处所的房间。根据牌照处的纪录,上述处所在巡查当日并未获发牌照,负责管理上述处所的女子因而被检控。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可被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两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公大学生背囊藏「烟雾饼」判囚3月 准保释候上诉 下一篇 疑患情绪病男子反锁房内 服药及烧炭双料自杀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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