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殴打恐吓「甩罪」高级督察 第四度被控否认欺诈罪

2017-01-12 12:45

有曾涉嫌殴打妻子男性密友、婚外情女友及恐吓其女友而三度被控而又「甩罪」的高级督察今于西九龙法院就第四度被控而出庭应讯。被告刘承聪(47岁)否认一项欺诈罪,案件将押后至2月3日预审。 控罪指,被告于2011年2月某日至同年10月9日隐瞒与妻子已离婚,企图诈骗香港特区政府,令其允许刘继续占用该于上水的警察已婚宿舍。 根据纪录,刘分别曾于07年及12年卷入刑事案件。刘于07年某日回家时,疑撞破妻子密会男子,怒不可遏之下袭击该名男子,又出言恐吓他,及后被控一项刑事恐吓及普通袭击罪,但其后裁判官指该名男子有诬蔑被告意图而裁定刘罪名不成立。 刘又涉嫌于2012年1月于大埔单位内,因袭击其女友而裁定普通袭击罪成,及后上诉至终审法院得直。另外,刘亦涉嫌向女友发「追魂call」而被控两项刑事恐吓罪,但由于欠缺佐证下被判以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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