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原副省长殷美根受贿2.07亿元 一审被判死缓

2025-04-15 20:30

江西原副省长殷美根受贿2.07亿元,一审被判死缓。央视截图
江西原副省长殷美根受贿2.07亿元,一审被判死缓。央视截图

《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二(15日)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受贿一案。殷美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殷美根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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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指,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2月,被告人殷美根利用担任原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约2.07亿元(人民币‧下同)。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殷美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殷美根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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