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盗委托人逾125万美元 官斥辜负持有人信任 盗窃罪成还押候惩
2024-12-20 13:24
七旬会计师于2016年受委托处理两间公司业务,期间盗窃银行帐户共逾125万美元,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盗窃罪成。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祁士伟今(20日)于荃湾法院裁决指,被告身为信托人,辜负公司持有人夫妇的信任,东窗事发后仍没有归还所有被盗金额,须还押至明年1月24日等待求情及判刑,待取得精神科、心理及背景报告。
被告仍未归还所有被盗金额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祁士伟裁决指,被告自辩时的证供完全不可信,被告为专业人士,没有任何刑事纪录,一直以来保持廉政风范,受公司持有人夫妇的信任。夫妇因觉被告可靠,便将银行户口的存取权给予被告,以委托被告任信托人,帮忙管理帐目,惟被告辜负二人的信任,利用二人对被告的信赖获取利益,在未有通知夫妇的情况下,擅自取走逾125万美元,另被告在罪行被揭发后,仍没有归还所有盗窃金额。
祁官引述辩方案情,指被告称擅自取去户口的金钱,为两名公司持有人作投资,被告将金钱用在菲律宾皇室继承的投资计划上。祁官称被告与该夫妇相识超过25年,因夫妇暂居泰国,便将两间公司的生意和财务交托被告管理,惟被告有意图永久剥夺二人的财产,终裁定被告两项盗窃罪成。
案情指,一对在外地居住的夫妇委托被告处理两间公司的生意和财务,两间公司分别从事艺术品贸易及证券投资。夫妇委托被告为两间公司数个银行户口的唯一授权签署人,惟未经夫妇同意,被告不得处置公司任何资金或证券。其后,被告遭揭发擅自取去逾125万美元。
76岁被告张庆植,现已破产,为会计师,被控两项盗窃罪名。控罪指,他涉嫌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偷窃属于两间公司共逾125万美元的款项;另在未经持有人夫妇同意下,将逾125万美元,分50多次转账至自己的银行户口。
案件编号:DCCC 363/2022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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