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更新要求 「主要股东」必须直接持股5%以上
2024-12-05 14:06
据内媒引述消息报道,股票回购增持专款贷款的最新监管要求出现5点重大变化,包括了相关禁止性事项。报道又指,这是监管部门在前期执行的基础上,对股票回购增持专案贷监管细则的优化。
第一是针对借款主体,「主要股东」必须为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先前的主体较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下市警示的公司,且不得为金融机构;
贷款期最长3年 比例不逾90%
第二是贷款期间限定为最长3年,此前是「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三是贷款比例设定不超过90%。贷款利率方面,设定在2%左右,不得高于2.25%;
第四是在合约签订环节,要求银行必须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后才能签订贷款合同,并在发布公告前应签贷款承诺;
第五是针对前期已开展回购或增持的,不得透过贷款资金进行置换;
第六是办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不得组成外部银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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