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内地民商事司法互认 港商有疑虑

2022-08-12 07:14

两地司法互助安排一直增加项目。
两地司法互助安排一直增加项目。

「爱国者治港」下,新一届立法会效率大增,但亦容易出现把关不足问题。政府早前向立法会提交《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亦已审议通过,但有港商对法案内容,就颇有意见。

  《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在今年五月由时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立法会动议二读,其后立法会亦成立法案委员会处理。郑若骅指,《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实施由特区政府与最高人民法院于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签订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她解释,落实《判决安排》将令两地民商事判决互认和执行机制达至「全覆盖」︰连同其他已实施的两地司法互助安排,例如今年二月实施的《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当事人可以在香港或内地申请执行另一地法院所作出的各类型民商事判决,减少当事人向两地法院重复提出诉讼的需要。

  在新的政治环境下,立法会审议这条法案,舆论层面可谓「无声无息」;但原来有在内地有业务的商人,却认为法例对港商颇为不利。全国人大政协及有关全国性团体代表界立法会议员陈勇表示,有选民向他提出忧虑,指条例生效后,由于涵盖内地所有层级的法院,坦言内地地大物博,无法确保每个地方每个司法人员都达到同样高的质素,比较忧虑内地较偏远地区法院的质素,或不了解情况,而且如果香港市民要去内地偏远地区法院上诉,举例指如果是内蒙古,要亲自去当地及在当地聘请律师成本非常高昂,担心条例较不利中小微企或普通市民。

  陈勇解释,按其理解,由于《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是两地签署的安排,难以单方面修改条文,相信无法将涵盖内地所有层级的法院,改至限定在某级以上的法院。他建议,第一,网络化两地司法部门的沟通,可以令香港方面可以即时知道内地法院有关的判决;第二,认为《婚姻法》在过去已有一定的实践及案例,建议政府以《婚姻法》为例子向公众进行说明;第三,加强本港司法机构与内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人民法院的对接。

  立法会审议这条法案的法案委员会已完成法案审议,委员会原来由前议员张国钧出任主席,张国钧出任副律政司司长后,主席位置悬空,副主席林新强却表示,他未听到有立法会议员对此有意见。至于有没有人向他表达相关担忧,他指,没有收到担忧的意见,强调内地各层级法官都要经过严谨的考核,而且内地法院都有上诉机制。由于法例仍未三读,究竟港府如何回应这些忧虑,就要拭目以待。

杜良谋 大棋盘 《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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