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父外母付两成首期助买楼 要求落女儿名女婿独力供楼

2021-03-06 15:14

不少情侣婚后都希望可以买楼,有一个属于二人的安乐窝。unsplash图片
不少情侣婚后都希望可以买楼,有一个属于二人的安乐窝。unsplash图片

不少情侣婚后都希望有一个属于二人的安乐窝。台湾日前有一对外父母表示,愿意大手笔帮忙支付两成首期,但条件却是所买物业要登记在其怀孕的女儿名下,令女婿有点不知所措。

有网民日前在网上讨论区「批踢踢实业坊」(PPT)上,以「房子买老婆名字,老公缴全部房贷很正常吗?」为题发文,指其友人去年结婚,如今怀孕的妻子临盆在即,二人在农历新年期间到女方家探亲,外父外母认为二人应尽快买楼,更表明愿意帮忙支付两成首期。

友人与妻子听后感到非常高兴,于是便四出「睇楼」。但当看中某单位,并打算「上车」时,外父外母却突然表示,由于首期是他们支付,要求将物业只登记在女儿名下,并指希望女儿分娩后当全职妈妈,即希望由女婿负责供楼。友人的妻子目前并无工作,亦没有工作经验及技能,只曾在家里的早餐店帮忙,月入约两万元台币(约5,500港元)。

对此,男方表示,虽然他的月入足够供楼,亦足够一家人的日常开支,但他无法接受为一个没有自己名字的单位供款30年。友人亦曾向妻子反映,宁愿自己存钱支付首期置业,却遭对方拒绝;女方认为,「老公买楼写老婆名字」的情况十分常见,「她老婆骂说有父母给首期可以马上买干嘛不买......说她很多女生朋友也都是老公买老婆的名字,这样很正常,直接没贷款,写老婆名字的都有,更何况由她娘家出钱」。

网民看完帖文后纷纷留言表示,事主朋友可以选择将物业列为「共同持有」来解决问题,亦有人建议男方坚持自行支付首期,不依靠外父外母,「不正常,共同持有是底线了,没道理出大部分钱还一半都没有」、「比较合理是共同登纪 这样不错沟通看看」、「女方出两成获得一栋房子」。

男方表示,无法接受为一个没有自己名字的单位供款30年。AP图片(示意图)
男方表示,无法接受为一个没有自己名字的单位供款30年。AP图片(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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