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女大埔非法集结罪成判囚9个月 官指非路人装扮推断同流合污堵路

2021-02-26 12:10

苏官指,两名被告当日并非路人装扮,戴有头盔及手套,但没有穿反光衣或记者证,绝不会是记者,唯一的合理推断是他们当日与非法集结人士同流合污,参与堵路,终裁定2人罪成。 资料图片
苏官指,两名被告当日并非路人装扮,戴有头盔及手套,但没有穿反光衣或记者证,绝不会是记者,唯一的合理推断是他们当日与非法集结人士同流合污,参与堵路,终裁定2人罪成。 资料图片

前年8月5日有示威者在大埔汀角路和太和路一带聚集堵路,警方在现场拘捕一对男女,两人今于粉岭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苏文隆主任裁判官指,两名被告当日并非路人装扮,戴有头盔及手套,但没有穿反光衣或记者证,绝不会是记者,唯一的合理推断是他们当日与非法集结人士同流合污,参与堵路,终裁定2人罪成,判监9个月。辩方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

2名被告为22岁厨房工人姚志聪、26岁自由工作者郭焕琳,他们同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

苏官裁决时指,当晚有数十名示威者在大埔超级城对出太和路聚集,敲打硬物发出声响,向警方抛杂物,人群中有身穿反光衣的记者,亦有在马路旁观察的路人。而两名被告在被捕时,戴有头盔及手套,但没有穿反光衣,亦没法提供记者证,逐认为两人绝非记者。另若然两人只是路人,也没有戴手套的必要。故唯一可能的推论是两人与非法集结者同流合污,敲打及以杂物堵路,为避免被硬物划伤而戴上手套。

辩方求情指,姚虽是经审讯后定罪,但有一定的悔意,精神因本案承受巨大压力。其父亲形容姚本性善良,与家人相处融洽、互相尊重。另郭本为注册社工,但因案件未获公司录取,现为自由工作者。其家人形容郭善良懂事、乐于助人、热心公益。辩方其后称,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两名被告和当日任何暴力事件有关,望法庭能轻判。

法庭记者:刘安琪

前年8月5日,多区均有有示威者堵路。 资料图片
前年8月5日,多区均有有示威者堵路。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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