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3人路轨掷竹枝罪成 2男各囚10个月少女判入更生中心

2021-01-18 17:43

前年11月11日在东铁线大埔段路轨有人投掷竹枝。 资料图片
前年11月11日在东铁线大埔段路轨有人投掷竹枝。 资料图片

有人于前年11月11日在东铁线大埔段路轨投掷竹枝,事后多人被捕,其中3名男女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危及他人的安全罪罪成,黄国辉裁判官今在粉岭法院判刑时指案情严重,约有超过40人从高处将竹枝掉到铁路路轨上,必然会危及铁路乘客的安全,亦必然令铁路运作受阻,因此法庭判处的刑罚须具阻吓性。两名男被告终被判监禁10个月,至于馀下的女被告则因犯案时未满17岁而被判入更生中心。

3名被告分别为17岁女学生王文琦、24岁保险从业员何颂玹及28岁设计师郭力豪。

辩方求情时指,报告显示王适合进入更生中心,认为能加强其守法概念。另何自小品学兼优,家人亦会一直支持被告;至于郭的背景报告则极度正面,郭自小成绩良好,操行优良,他会自付其额外进修的学费,亦会给予父母家用,希望法庭能给予其重投社会的机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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