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盗雷颂德公司近250万 官斥女秘书谎话连篇裁定7项罪成
2020-12-29 12:11
流行音乐创作人雷颂德(Mark Lui)7年前遭公司女私人秘书,以雷事先签发的转帐单及冒签支票,盗取雷近250万港元。女被告早前否认6项偷窃及1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受审,法官李庆年今早在区域法院指被告谎话连篇,月入一万多加上数万积蓄,不可能每月为雷颂德垫支帐目高达16万,而其流水簿解释属子虚乌有,辩方并未以此盘问雷颂德,案发时被告亦从未用来以示清白,故裁定被告全部7项控罪罪名成立。
李官裁决时举各控罪作例计算,如按被告垫支解释,被告每月需垫支5万、6万,甚至16万,以被告月入约13000元,加上数万元积蓄,不可能每月动用所有积蓄来为公司垫支。被告再以流水帐来解释,辩解指曾纪录在流水簿内。李官认为流水簿一说纯属「后期推砌的设计对白」,盘问雷颂德时辩方从未提出用以对质,被告自称案发时受人诬蔑却也未曾用流水簿以示清白。辩方更未能说明雷颂德有何动机诬蔑被告,以辩方挑战无关宏旨,不过质疑雷忘记银行经理名字等。李官亦接纳雷证供可信可靠,指雷为免错怪好人,案发时先索取全部相关文件副本核查才报警处理,笔迹专家亦能印证其说法。李官最终指被告促使案中未获授权的资金转移,处心积虑不诚实地挪占雷及其公司资金,意图永久剥夺其财产,遂裁定被告6项偷窃及1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罪名成立。
辩方呈上数封来自父母、先生及前同事的求情信指被告为人诚实可靠,正直乐观,认真有责任感,其诚信毋庸置疑,而且孝顺父母,悉心照顾,犯案不符本性。辩方续指被告关心弱势,不怕劳苦,案发后罹患抑郁需要用长时间才能面对,希望法庭轻判。案件押后至后天早上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押看管。
36岁女被告郑嘉欣被控于2013年9月3日在黄大仙Moon Studio,在知道或相信一张信用卡帐单副本属虚假的情况下,使用该文书,意图诱使雷颂德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并因此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为,以致对雷颂德不利;另于2012年1月5日至2013年9月2日期间,在香港偷窃据法权产,欠雷颂德、雷颂德制作有限公司、Power Music Limited及雷颂德同盟有限公司共6则债项,每则分别为港币689,000元、港币1,170,982元、港币160,000元、港币301,082.63元、港币115,923.9元及港币50,000元,合共近港币250万元。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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