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赴台】警:一直积极与死者家属跟进 现无法律框架移交证据

2020-10-25 16:13

潘母指警方未能及时于今早10时半前公开回覆其疑问而拒绝出席会面。资料图片
潘母指警方未能及时于今早10时半前公开回覆其疑问而拒绝出席会面。资料图片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在港因洗黑钱罪成判囚,已出狱逾1年,但受台湾签证问题影响,陈同佳至今未能赴台投案。警方原本与案中受害人潘晓颖的母亲相约今早会面,以了解其需要,但因潘母指警方未能及时于今早10时半前公开回覆其疑问而拒绝出席。警方下午回应事件时表示,一直积极与死者潘晓颖的家属跟进,并保持沟通。

警方指,香港警方与台湾警务单位一直透过警务合作机制处理案件;警方有专责人员负责港台间的警务合作机制,人员日常亦与台方保持联系;台湾警方如提出要求,香港警方必定作适当处理。此外,如果死者家属希望将港方联络人员的资料交予台湾警方,以提醒台方可联络该香港警务人员,警方乐意将该人员的联络资料交予死者家属。

警务合作机制为港台警方沟通的平台,与司法协助有别;在香港,就某刑事侦查而取得的证据,法律只容许其用于该香港案件。要移交证据必须透过司法协助程序。现时,《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故此目前没有法律框架进行证据移交。警方的一切行动和提供的协助必须按香港法律进行。事态发展至今,唯有台湾方面容许陈同佳入境才能有所发展。如果陈同佳获台湾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与台湾即可透过警务合作机制研究和安排其赴台行程。

另外,法庭指示警方将属于死者的证物交还死者家属。警方已联络死者家属以将相关证物交还。警方会按香港法律及法庭指示将死者的证物交还死者家属。警方会继续与死者家属直接联络和提供适切可行的协助,惟不评论会面安排细节。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