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拟加重网路性犯罪刑责 最高可判29年徒刑

2020-09-15 21:24

示意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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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当局规划针对网路性犯罪加重刑责,最高可判处约29年有期徒刑,但不追溯至在新标准正式生效前被起诉的N号房事件相关博士房等案件。

韩联社报导,根据最高法院消息,量刑委员会昨天召开全体会议,确定加重对犯行恶劣,或制作未成年者性剥削影片、照片惯犯的量刑意见,预计进行公听会后,于12月进行最后表决后公告生效。量刑委员会针对儿童及少年法中性剥削影片及照片相关犯罪,提出在8项犯行严重时的特别加重情节,以及针对参与犯行者的可参酌5项特别减轻情节。若满足2项以上特别加重情节,刑量上限最高增至19年6个月有期徒刑;犯下2次以上相同犯行者,刑量上限则再增至29年3个月。被告若为惯犯,则设有刑量下限10年6个月。

4月遭检方起诉的N号房事件中的博士房主嫌赵主彬(译音)等人,涉嫌胁迫未成年人等被害女性拍摄性剥削影片,并在通讯体贩卖、散布,并不适用新量刑标准。不过,根据韩国最高法院过去判例,主责法官在实务上参考新量刑标准并不违法,加上N号房事件为促成这次调整量刑意见的主因之一,法院不太可能完全不考虑此点,一旦新标准上路,势必让赵主彬等人处境更加不利。

今年初爆发N号房事件,通讯软体telegram的匿名聊天室功能被滥用流通不法性剥削影片,震惊韩国社会,其中的「博士房」流传影片最为激烈,且涉及未成年人等受害女性,也最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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