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非法集结藏刀喷漆 无业青年判入劳教中心

2020-09-14 17:09

被告石家熙。 资料图片
被告石家熙。 资料图片

17岁无业青年去年11月2日在旺角被搜出多用途刀及喷漆,获保释后再于去年12月1日在旺角堵路,早前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及参与非法集结罪,今在西九龙法院被判入劳教中心。裁判官认为若判被告入教导所,将会被判羁留3年,比起干犯同类罪行的成年人判刑更长,称此举「未免不成比例」;加上青年已还柙近3个月,认为判入劳教中心不多于6个月是最恰当的做法。

辩方指虽然青少年罪犯评核委员会建议判被告入教导所,但认为委员会的建议只建基于和被告的一次会面,指劳教及更生报告内容较全面,有参考壁屋惩教署职员对被告的评价,亦有提及被告的背景及还柙期间的表现等,冀法庭接纳建议判被告即时入狱或入住劳教中心。

罗德泉主任裁判官指案情严重,若判被告入教导所,被告很大机会须被羁押3年,刑期会比起犯同类案件的成年人更长。罗官最终判被告入劳教中心接受不多于6个月的羁柙,连同早前还柙的3个月在内,总刑期不会多于9个月。

被告石家熙,被控于去年11月2日,在旺角弥敦道760号外管有一把多用途刀及一罐喷漆;他另被控于去年12月1日,在旺角弥敦道近亚皆老街交界,与吕葆华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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