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质疑押后选举法理基础 梁爱诗批公会意见基于政治多于法律

2020-08-04 16:48

梁爱诗。 资料图片
梁爱诗。 资料图片

大律师公会就港府决将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表示极度关注。公会指,对港府决定的法理及证据基础存在重大疑问。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前律政司长梁爱诗表示,不同意大律师公会相关意见,认为是基于政治多于法律理由。

梁爱诗指,本港疫情自上月初起变得极度严峻,选民外出投票将有很大的感染风险。她指,《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有保障选举权和被选权,同样法例也有保障市民的生存权利。

梁爱诗透露,政府曾考虑引用《立法会条例》和《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押后选举,但立法过程或会受到反对派议员拉布影响,认为不可行。她又指,《紧急法》的合宪性正受到司法覆核挑战,但她相信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引用有关法例,被判合宪的机会相当高。

梁爱诗又指,特区政府不能修改基本法第69条有关立法会任期的规定,特首才要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以处理立法会「真空期」的问题。她相信,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会是合宪、符合一国两制及《基本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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