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业主达成协议获撤破产呈请 官下令方国珊付所有讼费 

2020-07-22 13:02

官下令方国珊需付此案所有讼费。资料图片
官下令方国珊需付此案所有讼费。资料图片

西贡区议员方国珊去年被裁定曾签下违法协议并非法占有两幢丁屋,下令需向业主赔偿近82万元及交回土地,业主因方国珊未还钱而申请方国珊破产。破产案今在高院提讯,业主已与方国珊达成协议,何展鹏聆案官批准业主撤回破产呈请,下令方国珊需支付此案所有讼费,但有待业主及方国珊商讨讼费处理问题,否则或需安排讼费评定程序,届时或增加律师费用。

呈请人关雄盛为已故地主何淑明的长孙暨遗产执行人,关的律师代表在庭上表示关与方已达成协议,方愿意支付此案所有讼费,并向破产管理署支付$4100的行政费,关遂申请撤回此破产呈请,但双方仍未就讼费银码达成协议。何官下令撤回破产呈请后,建议方国珊寻求法律意见,早日与关私底下在银码上达成协议,否则愈是拖延或安排法庭进行讼费评定程序时,方便需支付更多的律师费用。

方国珊在庭外向传媒表示,她在本年3月9日已向关清还涉案近82万元的赔偿,方一共偿还逾120万元的赔偿连利息予关,但关指因他此案共花费近7万元的律师费用,方则认为律师滥收费用,又指两名大状及助手在庭上「讲5分钟野」便收费近7万元并不合理。方亦指她已就原本的丁屋业权案提出上诉,但案件至今仍在排期程序,未有确实的聆讯日期。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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