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变性女称受迫害加国申请庇护 无奈身份文件上仍标「男性」

2020-07-14 15:10

跨性别人士寻求庇护面对困难。AP资料图片
跨性别人士寻求庇护面对困难。AP资料图片

近日不少港人讨论移民问题,加拿大一名来自香港的变性女性拿俄米.陈(Naomi Chen),她说自己在香港因为性别而受到迫害。在加拿大也面对不少有关性别的问题。

据加拿大传媒Global News报道,到达多伦多后,陈提出了难民申请,然后加拿大移民局官员告诉她,她必须在难民保护申请文件上被认定为 「男性」,这是她在加拿大唯一的有效身份证明。

Global News同意为陈使用化名Naomi,因为担心她被送回香港后会受到迫害。陈说: 「我被吓呆了,当时哭了,人很痛苦,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根据加拿大现行政策,寻求庇护者移民文件上的所有资料「必须与他们的外国护照上的资料相符」。即使是像陈这样接受激素治疗、做过变性手术、生活性别与出生性别不再一样的人,情况也是如此。政府签发的所有临时居民证件,包括工作和学习许可,都是如此。陈认为这是歧视。

自从来到加拿大后,陈感到孤立无援,害怕离开自己的大厦住所,因为可能会被要求出示写著自己是男人的身份证,把她作为一个变性人的身份暴露出来。她还说,被加拿大政府错误地判定性别,让她觉得自己的价值不如其他人,「我很害怕作为一个女人在这里生活。」

加拿大联邦政府允许公民、永久居民和难民填写一页表格,修改官方旅行证件上的性别或「性别标识」,这些证件包括护照或永久居民卡。然而,根据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的政策,对于那些尚未决定接纳为难民的人,甚至是那些仅仅基于所谓由于双性人或LGBTQ2的身份而受到迫害的申请者,他们唯一能改变文件以反映自己生活性别的方法,就是先改变外国护照上的资料。

但在陈的案例中是不可能,因为她宣称在香港经历了迫害,包括据她声称因自己宣布出柜成为变性人后,生意被家人夺走,所以她逃离了香港。

陈在变性前在香港娶了一名女子。因为在香港,同性婚姻是不受法律承认,即使她能够更改护照原件,她担心这会使她的婚姻无效。陈的律师Ashley Fisch说:「加拿大政府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一个针对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歧视过程,这是不合理的。」

Fisch还认为,政府的政策违反了加拿大的《权利与自由宪章》,因为它没有为变性人和性别多样化(gender diverse )的难民申请者提供「法律下的平等待遇」,并且延续了他们在其他国家被迫忍受的苦难。

当初陈拿到难民证时,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当面告诉她,根据政府政策,难民证必须与她的香港护照一致。随后,陈的律师向政府发函,要求以正确的性别重新发放身份证,但该要求被拒绝。

加拿大移民局的一名官员写道:「我们很遗憾地通知你,难民申请人不能要求改变性别。」尽管被政府错误地判定性别,但陈还是决定留在加拿大,她相信加拿大是一个可以让她过上不像在香港受到迫害的地方。

她还希望有朝一日能与妻子重逢,妻子因被质疑到加拿大的目的而被拒发入境签证,她没有可以免去签证要求的香港护照。他们希望能以同性婚姻的方式共同生活。陈说:「我来到加拿大是为了灵魂的自由。」妻子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哭太多,加拿大是一个可以让你用自己的身份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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