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陈弘毅指搞港独公投涉分裂国家 散播假消息未必违法

2020-07-05 15:46

陈弘毅指警方拘捕行动非港区国安法最终解释。
陈弘毅指警方拘捕行动非港区国安法最终解释。

《港区国安法》生效,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认为,搞「港独公投」、「自决公投」都会触反《分裂国家罪》,但散播港铁站「打死人」的假消息,未必违法。

陈弘毅举例,譬如在香港举行「公投」,根据「公投」结果香港决定独立,然后争取世界各国支持,好像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做的这类事情,这些就是构成分裂国家。

7月1日大批示威者上街,有人藏有「港独」旗帜,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陈弘毅表示,个人来说看不到法律有明文禁止藏有一些「港独」物品。警方的拘捕行动并非《港区国安法》的最终解释,是否违法要视乎律政司的检控及法庭的判决。

陈弘毅认为,「颠覆国家政权罪」适用于类似去年七月一日冲击立法会的行为,但法律规定了重点是要采取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检控门槛较内地高,即使是写文章煽动改变香港或内地的政治制度都不算犯法。

至于「恐怖活动罪」,类似去年瘫痪机场的活动,要视乎行为目的是否胁迫政府去实现政治主张,则属犯法。

对于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指,有人造谣去年8月31日港铁太子站「打死人」涉嫌犯法。陈弘毅则认为,香港现时未有法例专门规管发布虚假消息,「要留意(法例列明)这是非法方式,但现在香港你发布虚假消息、虚假新闻,本身照我理解就不是犯法。」

至于「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就可针对部分政界人士去年要求外国制裁香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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