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汽油弹及图纵火囚四年 23岁灯光师普通袭击罪不成立

2020-06-26 15:55

事主尹广培。资料图片
事主尹广培。资料图片

因承认企图燃点汽油弹纵火,在本周三被判囚四年的23岁舞台灯光师姚少康另涉于去年9月14日在牛头角袭击不同政见男子,案件早前审结,屈丽雯裁判官今日裁定他普通袭击罪不成立。屈官指,观乎本案案情,被告虽确实打了事主额头一下,但事主用力捉住被告的手臂,又扯下他的头套,显然是带有敌意,被告面对事主突如其来的袭击,以武力抵抗并非不合理。

届官指出,本案并不争议被告确实打了事主尹广培的额头一下,故本案的关键乃被告当时是否真诚相信需要自卫,以及他所用的武力程度是否合理。

根据案情,当时事主尹广培横用力捉住被告的上臂并除下他的头套,被告一度想退后,但未能成功摆脱。显然地,尹的行为是迅速及有敌的,对被告而言更是使用武力侵犯他,令他担心自己有即时受袭危机,故以武力抵抗并非不合理,裁定他出于真诚相信需要自卫而施袭。

至于武力程度是否合理,屈官表示,虽然无证据证明尹的伤势,但根据他在庭上作供,他只是有痛楚,并无表面伤痕,伤势并不严重,加上被告没有更用武器,故裁定他所用的武力程度合理。

然而,屈官认为,被告在警诫下表示因为「激气」而施袭,令控方相信他出于报复而袭击事主,属自招嫌疑,故驳回辩方讼费申请。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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