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承认海外同性婚姻 岑子杰提覆核开审

2020-05-29 16:43

申请人岑子杰,长毛梁国雄、刘小丽、陈志全等人到场支持。 刘晓曦摄
申请人岑子杰,长毛梁国雄、刘小丽、陈志全等人到场支持。 刘晓曦摄

彩虹行动成员、社民连外务副主席岑子杰去年就争取香港政府承认同性伴侣于海外注册婚姻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审。岑已向法庭申请不公开其丈夫的名字,以保障丈夫免受他现在承受的性取向歧视。律政司指香港法例指明婚姻属一夫一妻制,故认为海外注册同性婚姻不应受认证,法官将择日颁下判词。

代表申请人岑子杰的潘熙资深大律师指,岑与其伴侣于2013年在美国纽约注册结婚,但香港并不认证其婚姻,亦不能享受其他异性婚姻所享受的权利。相反地,异性伴侣的海外婚姻则获香港法律承认,异性夫妇如他日离婚则在港根据香港法律办理即可,此正正反映不同性取向的人士得到差别对待。岑故希望法庭一次过裁定同性伴侣及异性伴侣应享有相同权利,对两者一视同仁,免得同性恋者就特定条例作出数以百计类似,而且昂贵又耗时的司法覆核。

代表律政司的黄继明资深大律师则表示,香港法律一直不允许同性婚姻,由于同性伴侣不能于香港结婚,故认为应一视同仁地不认证于海外注册结婚的同性伴侣。黄认为港府不允许同性婚姻一事一向没有违反基本法或人权法,而《婚姻条例》亦清晰指明婚姻属一夫一妻制,意指一男一女自愿终身结合。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20
更新时间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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