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坚申覆核内会选主席会议 申请被拒兼要付讼费

2020-05-27 17:18

郭卓坚庭外表示无钱支付讼费。
郭卓坚庭外表示无钱支付讼费。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早前引用《议事规则》92条,钦点保险界陈健波主持内务委员会会议,最终选出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出任内会主席。「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就此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上述决定属违法违宪,质疑该选举会议的有效性。法官今午盼下书面判词,称该决定并无直接影响郭的权益,理应由更大利益方如反对决定的立法会议员,去将此带进法庭讨论,最终拒绝其申请兼下令支付讼费,郭卓坚庭外表示「无钱俾,唔会俾呀」,更高呼「法治已死」。

申请人郭卓坚称,梁君彦无权引用《议事规则》92条指派陈健波主持内会主席的选举,其决定更与《基本法》第72(6)和第75条相左;代表梁君彦及陈健波的答辩方强调法庭不应介入立法机构内部事务,质疑郭卓坚没有足够权益去申请司法覆核。另外,梁君彦是正确运用及遵从《议事规则》92条,以及基本法第72条赋予立法会主席的职权,所以听从梁君彦命令主持内会的陈健波亦没有违反基本法。

周家明法官形容此案重要及复杂,不打算在现阶段讨论法庭对于立法会事务是否采取「不干预」政策,但可肯定的是,郭卓坚缺乏足够参与此事的权益,梁君彦的决定亦并无直接影响郭的权益。由于法庭早前按申请人要求紧急开庭处理,而他明显地缺乏证据,除盼令拒绝其司法覆核申请外,更下令他支付答辩方讼费。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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