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侬隧道斩人导游获法官称赞 林卓廷:对言论感震惊

2020-04-24 22:25

林卓廷指,对于法官的相关言论感到「极之震惊」。资料图片
林卓廷指,对于法官的相关言论感到「极之震惊」。资料图片

将军澳「连侬隧道」去年8月20日凌晨发生骇然斩人血案,失婚中年男导游称因社会事件影响「手停口停」而饱受压力,酒后失控追斩两女一男义工,他早前承认3项蓄意伤人罪,法官接纳他并非有预谋带刀伤人,而且明白被告因社会活动压力下一时情绪失控,加上被告须照顾家人,判处被告入狱45个月。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则指,对法官的言论感到「极之震惊」 。

林卓廷指,自己对于法官的相关言论感到「极之震惊」,并指自己起初一度以为是假新闻,批评有关判辞是「颠倒是非黑白」。他又质疑,法官是否想美化及同情斩人行为,并指质疑法官未有考虑被告的行为是否涉及恐怖主义,以及会否影响本港治安。

他又质疑被告指持刀到现场是自卫的说法,又指自己在判辞中并未看到法官谴责斩人的行为,并反问法官的相关言论是否意味著市民随意持刀自卫是合理行为,以及「可以随时斩人4、5刀?」

51岁被告洪震被控3项蓄意伤人罪,指他于去年8月20日在新界将军澳景林邨及颂明苑之行人隧道,有意图而非法及恶意伤害黄姓女子、李姓女子及梁姓男子。他早前承认3项蓄意伤人罪,郭伟健法官接纳他并非有预谋带刀伤人,而且明白被告因社会活动压力下一时情绪失控,形容他因社会活动导致「满身鲜血,奄奄一息」,他只是反常态地「发出最后一声咆哮」,加上被告须照顾家人,再酌情减刑,判处被告入狱45个月。郭官又指,被告的郁结可想而知,在情绪牵引下作出「揽炒」的不理性行为,郭官相信,倘若没有发生社会活动,被告不会犯案。郭官又称赞被告,他求情指接受判刑,以换取受害人释怀,反映他拥有一些连曾接受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也没有的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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