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亲生女判囚12年 六旬翁上诉得直获撤罪发还重审

2020-04-08 13:41

受害人在报案前曾向多人投诉自己被亲父性侵一事。示意图
受害人在报案前曾向多人投诉自己被亲父性侵一事。示意图

六旬维修员涉嫌三年内四次性侵其就读小六至中二亲生女儿,经审讯后被陪审团裁定企图强奸罪和非礼罪罪成,终被监禁12年。他不服定罪和刑罚而到高等法院上诉,上诉庭听罢双方陈词后指原审法官对陪审团作出的导词有错,该错误有可能影响陪审团裁决,故认为定罪不稳妥,判其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及判刑。上诉庭指案件需发还重审,期间被告需还押候审,并会尽快排期审讯,书面理由则会择日颁布。

63岁被告L.Y.Y.的受害女儿在报案前曾向多人投诉自己被亲父性侵一事,惟每次的投诉均有不相符之处,原审法官黄崇厚引导陪审团时指出,当证词一致时会增加受害女儿的可信性,反之当证词不一致时则会减低其可信性。辩方律师马维騉指该指引误导陪审团,他当日亦因疏忽而没有提醒法官。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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