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不停蹄】27岁贼葵涌偷海鲜鹿茸信件 劫的哥盗雕像

2020-03-01 08:48

案件交由葵青警区重案组第一队跟进。
案件交由葵青警区重案组第一队跟进。

一名27岁男子连日在大窝口街市和葵涌区涉嫌干犯盗窃案,分别怀疑偷走约1650元的海鲜、的士上一雕像、中药房两支价值约1.2万元鹿茸、的士司机5000元和大量信件,另涉无缴付的士车资,最终被警方拘捕,被控以5宗罪。案件交由葵青警区重案组第一队跟进。

警方昨日早上11时06分接报,指一名27岁男子于葵涌大厦街街市外乘坐一名63岁司机驾驶的的士,并盗去车上一雕像后逃去。及后,男子乘坐一名60岁司机驾驶的的士,的士到达葵涌石建街68号外后,男子声称要提取现金支付车资。下车后,男子到葵涌和宜合道5号至27号一中药房盗去两支鹿茸,价值约1.2万元后逃去。

男子之后搭乘一名34岁司机驾驶的的士到达葵涌石建街68号外,期间男子盗去该名的哥背包内约5000元。男子及这名的哥于现场因车资问题争执,男子于争执期间逃去,并于葵涌打砖坪街68号和丰工业中心盗去大量信件。

警方接报到场调查,于工厦一单位发现这名男子及一名34岁男子,并于单位内检获一个冰壶、小量冰毒、一批信件及大量他人身分证及提款卡。

警员之后于该名60岁司机的车上起回两支鹿茸,及于石建街68号外起回34岁司机的4000元现金。

警员经进一步调查后,相信这名27岁男子,亦与2月28日及2月29日发生在大窝口街市的两宗盗窃案有关,损失为总值约1650元的海鲜。

被捕的27岁男子涉嫌「逃避缴付的士车费」、「盗窃」、「藏毒」、「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及「藏有他人身分证」被捕,34岁男子则涉嫌「藏毒」、「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及「藏有他人身分证」被捕。消息指,被捕的两人有黑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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