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涉抗警执行职务准保释 被告投诉警署内遭笠头殴打近半小时

2020-01-03 16:38

元旦当晚警员在花园街一带进行扫荡行动,其间有3名可疑人士从烟厂街跑出,当警员大叫「唔好郁」时,一名21岁男子涉嫌未有理会并继续逃跑,当他被警员被制服在地时,亦疑一直以膊头手臂撞警员反抗。他事后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今被押解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被告获准以2000元保释外出,毋须守宵禁令但须遵守禁足令。案件押后至3月27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被告李浩洋,报称任职保安员,庭上透露兼职示范单位展览员,控罪他于2020年1月1日在花园街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员A。他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3月27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期间不反对被告保释外出。由于警员在被告背囊中搜出黑色衫、裤、口罩、头盔等物品,而案发地点亦时有堵路、纵火等示威活动,要求被告遵守较严苛的保释条件。

辩方大律师则反对控方提出的押后时间,认为案情简单,只牵涉一名警员,押后4星期已十分充足。另以被告工作因素为因,反对控方建议的宵禁令、不可离港、禁足令3项保释条件;同时表示会争议被告「行迹可疑」、「见到警察就跑」的说法。辩方直言被告非警方行动中的嫌疑人,保释条件未免过于严苛。

另外辩方投诉被告被捕后,在旺角警察内遭受奚落及酷刑对待,包括要「免仔跳」、要大叫撑警口号及遭人笠头殴打20至30分钟。另表示当律师到达警署向值日官投诉时,值日官不愿将投诉记录在流水簿内。

同日晚上11时许,一名便衣警巡经旺角时遭多人围殴,大批警员到场增援后拘捕一名19岁男学生,被控一项袭警罪。他今午仍留院未应出庭应讯,案件押后至1月8日提讯,被告期间交由警方看管。

19岁被告李俊贤,报称为学生,袭警罪指他于2020月1月1日在旺角山东街及通菜街交界,与其他在逃人士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员A。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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