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请50亿资助建过渡房屋 每单位上限55万元
2019-10-30 22:05
运输及房屋局今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拨款50亿元作非经常承担额,以支援非政府机构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申请人可分阶段提交多项资助申请。若项目营运不少于3年,每个单位的资助上限由20万至55万元不等。
《施政报告》建议增建过渡性房屋,目标在未来3年提供1万伙。截至今年9月,由不同非政府机构营运的过渡性房屋单位合共约620个。
当局建议,空置住宅楼宇内每个单位最多资助20万港元,而在空置土地搭建临时构筑物和在非住宅楼宇内提供的每个单位最多资助55万港元。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郑泳舜表示,欢迎政府接纳建议增加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的人手编制,以配合大幅增加过渡性房屋供应,并成立吸纳非官方人士参与的评审委员会,审核和监督过渡性房屋项目。当局须就资助范围及上限的建议,谘询非政府机构的意见,并留有弹性的处理。
郑泳舜表示,希望有关建议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讨论,并吸纳多方意见后,尽快交由财委会审议。在拨款获得通过前,当局亦要提供中途资助方案,让有兴趣的项目申请者可以如期提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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