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地产违一手销售条例 罚款5万
2019-08-13 13:47
新鸿基地产早前开售旗下大埔白石角新盘云滙,期间涉嫌违反一手销售条例,遭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检控。被告公司今在观塘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5万港元。
裁判官钱礼今在判刑时接纳辩方求情所指,新鸿基地产面对的控罪日期是在销监局发出指引前票控的。裁判官同意案中有强而有力的求情因素,乃决定罚款了事。
辩方资深大律师余承章求情指指,今次是首次有发展商因违反此条例被控,被告公司被指遗漏资料,而其实行内普遍都不会列出。销监局已就列出有关资料的要求发进一步指引,显示当局都认同业界或对法例有误解。
余承章的求情包括:被告决定认罪体现了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不单节省法庭时间及公帑,更避免在现阶段为社会带来争议。
至于《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自2013年实施以来,首次根据第59条提出检控。自条例实施以来,市场惯例在以招标方式销售的情况下,无需在成交记录册中列明「提前付清楼价现金回赠」的回赠百份比。
大状又指,直至今年4月12日,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才首次以「常见问答」的形式讲解在第59条下的要求。这明显反映当局知悉市场对该条文存有误解。
被告公司一向竭尽全力符合销监局发出的所有指引,自条例2013年实施以来亦从未触犯。
辩方强调被告并非蓄意隐瞒重要资料,只是有所遗漏,公司承认责任,亦即时作出补救措施,将所有法例订明要披露的资料放上网供公众查阅。
案情指,被告公司于去年6月就开售云滙第1期,招标文件内订明如买家提前付清楼价,可获3至6%的现金回赠。
至今年3月销监局发现被告公司提供的「成交纪录册」内,只列出「提前付清楼价现金回赠」这名称,但就未有列出上述的百分比。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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