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袭医院女保安兼阻警 「占旺女村长」待索医疗报告准保释候讯

2019-08-09 12:20

被告毕慧芬。 刘晓曦摄
被告毕慧芬。 刘晓曦摄

「旺角占领区女村长」毕慧芬涉嫌在今年7月10日,到玛嘉烈医院索取医生证明以参加绝食行动被拒,情绪激动下以拳打女保安员脸颊。毕慧芬亦拒绝向到场警告并出示身份证。毕慧芬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及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今获准修改「抗拒警务人员罪」为「阻挠警员罪」,毕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10月4日再讯,以待索取被告的医疗报告及控方文件,期间被告获准保释外出候讯。

23岁被告毕慧芬报称现于餐厅兼职,早更及晚更需要工作,并需要做饭做家务。裁判官批准她继续以200元保释金及500元人事担保金保释外出。但需于每星期一、三及五晚上6时至12时到青衣警署报到,毕于申报的住址居住,不得离开香港,亦不能直接或间接接触涉案证人。

毕慧芬被控于2019年7月10日,在香港九龙玛嘉烈医院道玛嘉烈医院C座3楼大堂袭击邝艳萍;经修订的第二项控罪则指,毕于同日在香港九龙玛嘉烈医院C座3楼大堂故意阻挠正执行职务的警员袁东信。

法庭记者:黎欣仪、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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