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教评会声明:教师容许学生罢课属失责行为

2019-06-11 23:01

教评会表示,若教师容许不上课的学生,前往预见有暴力危险出现的地点,属失责行为。
教评会表示,若教师容许不上课的学生,前往预见有暴力危险出现的地点,属失责行为。

立法会明日恢复《逃犯条例》二读,教评会发表声明,指教师不应凭个人喜恶进行罢工罢课,亦应拒绝学生罢课的要求,强调容许学生前往预见有暴力危险出现的地点,属失责行为。

教育评议会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任何个人及团体、以煽动或暴力方法,藉此干预、冲击立法会运作;《逃犯条例修订》的讨论与表决,属所有立法会议员的共同职责,请各议员进行理性和平之讨论与表决,不应蓄意拖拉,延误立法(或议决)时机。
教评会又指,教师应坚守教学岗位,学生应专注学习,不应藉著个人对《逃犯条例修订》的喜恶,进行罢工罢课,扰乱学校正常的秩序与学习。

校董会、校长、教师,家长们应以保护学生安全及为最重要考虑,拒绝肆意要求罢课及罢考而不上课的要求,若容许不上课的学生,前往预见有暴力危险出现的地点,更属失责行为,并为后果负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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