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拟修例撤学生会会长校董会席位 黄嘉纯:校董会拥最终委任权

2024-12-06 16:31

城大校董会主席黄嘉纯
城大校董会主席黄嘉纯

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今日讨论修订《香港城市大学条例》的拟议议员法案,修订内容包括撤销学生会会长的校董会席位,改为增设本科生代表席位,由本科生互选一名学生出任,有议员问及若当选学生有案底或违反学校的操守,校董会是否有权利考虑不予确认当选学生代表身份,城大校董会主席黄嘉纯回应指,他同意应该尊重学生代表的选举结果,但若果当选者的背景或立场对学校有不利影响,校董会或会行使最终委任权,拒绝委任选举所产生的学生代表。

立法会议员林振升
立法会议员林振升

 

黄嘉纯指出,校方已举行7次谘询会议,以确保修例能赋予学生选举校董会代表的权利。他表示,根据谘询结果,在177名参与的学生领袖中,22%支持维持现状,41%赞成修订建议,其馀37%未表明立场。校方亦已谘询教育局的意见,教育局对条例草案原则上没有异议。

立法会议员林振升指出,学生代表的选举应该要有清晰的规则。他认为,若学生代表是经过一人一票的选举产生,校董会应该尊重结果,「哪怕你(校董会)是觉得他(学生)是所谓争取一些权益,他可能就是为了改善他的读书环境,即学校文化等」。他询问若当选学生有案底或违反学校的操守,校董会是否有权利考虑不予确认当选学生代表身份。

黄嘉纯回应指,根据现行条例,校董会拥有最终的委任权。他同意应该尊重选举结果,除非当选者的背景或立场对学校有不利影响,才会行使权利,拒绝委任选举所产生的学生代表。他强调,校董会的职责是「要守住这个门口」,确保不会让对大学发展有害的个体进入决策层,因此校董会在行使委任权时,需要谨慎考虑当选者的资格。

黄嘉纯回应指,根据现行条例,校董会拥有最终的委任权。
黄嘉纯回应指,根据现行条例,校董会拥有最终的委任权。

 

立法会议员梁子颖则认为,目前城大学生会会长的代表性不高,并询问学校是否向所有持份者提供足够资讯,以确保学生的意见获得重视。对此,黄嘉纯回应指,学校在修订学生会选举规则的过程中,已充分聆听学生的意见。他表示,校董会已与学生会展开深入讨论,并确保所有本科生团体,包括各类会社、不同的学院和学生社团,都在谘询过程中有机会表达意见及得悉修例内容。

另外,委员会的会议亦就学校推动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的最新情况进行讨论。林振升表示,早前教育局上载的校外评核报告中指出,部分特殊学校国安教育工作不完善,并询问教育局是否会增加支援。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强调,当局并非只针对某一类学校,而是会针对所有学校的优点和需要改善的地方进行分析。她同意需要根据每位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当局会加强教师培训以及提供校本支援,以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够接受到适合他们的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

立法会议员朱国强
立法会议员朱国强

立法会议员朱国强提到,有学界人士反映,个别初高中教科书有关国安法的内容重叠,有课程大纲「一模一样」,询问局方会否考虑优化课程,不再在高中课程重复初中内容,向高中学生教授更深入、更有意义的内容。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亦补充,高中国安教育课程难度不需太「深入(学习)」,指国安条例「好复杂,几百页,几廿条条文」,认为中学生只需了解背景、权力来源、国安条例的必要性即可,不需过分深入。

蔡若莲表示,会留意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及改进课程。她又同意叶刘淑仪说法,学生需了解法治精神、国安立法意义,但毋需细读条例。她重申,国安课程内容深浅程度「螺旋递进」,深浅程度应该配合学生学习需要,又指初高中教科书不应「照抄」,若发现相关情况,会再跟进情况。

朱国强又指,根据传媒有关《中学概览》的报道,至少有逾30间中学未列出于中一开办公经社科,关注为何不将公经社科列为必修。蔡若莲回应指,教育局未来会继续鼓励并帮助每间学校推进推行公经社科。

立法会议员黄锦辉询问当局是否对各项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活动进行成效评估,蔡若莲表示,每次活动都会收集参与者的评估意见,并且会关注学生在国家观念和责任感等方面的提升。她提到,学校的表现指标中,包括一份问卷,以评估学生对自身国家的认同感、责任感和承担精神等,她强调当局会继续从量化、质化评估活动成效。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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