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霆锋启德个唱遭5报「诈弹」 警拘28岁女文员

2025-05-10 00:00

警方在九龙城区拘捕一名28岁女文员。
警方在九龙城区拘捕一名28岁女文员。

歌手谢霆锋上月27日在启德体育园举行尾场演唱会期间,警方于3小时内接获5宗报案,指主场馆内发现炸弹,警方大为紧张,惟经搜查后没发现任何爆炸品或其他可疑物品。警方经连日追查后,本周三在九龙城区拘捕一名女文员,初步相信她虚报炸弹涉及与他人就演唱会门票纠纷有关。被捕女子被暂控一项「炸弹吓诈」罪及一项「误导警务人员」罪,案件将于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第2队总督察苏志兵表示,上月27日下午2时至5时期间,警方共接获5宗举报,当中4宗为网上报案,1宗是电话报案。举报内容大致类同,指启德主场馆内一个位置发现炸弹,要求警方到场处理。

事发当晚启德主场馆正举行谢霆锋的尾场演唱会,入场观众超过4万人,由于事态严重,警方随即与场地人员及活动主办单位,根据所订立的应变方案启动相应机制,搜查启德主场馆内外位置,最终没有发现任何爆炸品或其他可疑物品。
疑因门票事宜与人有纠纷

警方根据风险评估及调查,确定该5宗举报均是虚报,而当晚的大型演唱会亦顺利举行。东九龙总区重案组及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连日展开调查,本周三掩至九龙城区拘捕一名28岁任职文员的女子,涉嫌「炸弹吓诈」及「误导警务人员」,她工作性质与启德体育园无关,起因相信是与他人就演唱会门票事宜有私人纠纷相关,属单一个别事件。

警方重申,虚报炸弹及误导警务人员均为非常严重的刑事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28条,「炸弹吓诈」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而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64条,「误导警务人员」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6个月监禁。

由于今次事件起因与演唱会门票事宜有关,警方提醒市民,透过非正式渠道购买门票往往存在风险,例如交易无保障,有机会令个人资料外泄,带来经济损失或其他潜在风险。市民应透过正式途径购买门票,不要光顾「黄牛党」,避免招致损失。

启德体育园回覆《星岛》查询表示,会按照既定机制配合调查警方调查;由于案件目前已由警方跟进处理,故体育园不会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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