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修例三读通过 先导选10至20栋楼代办工程
2024-12-12 00:00立法会昨三读通过《2024年消防安全(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赋权消防处和屋宇署为未能遵从条例的楼宇,进行改善消防安全的代办工程,事后向相关业主收回工程费用,协助提升旧楼的消防安全水平。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当局会推行先导计划,拣选10至20栋的目标楼宇让政府进行代办工程,局方未来会审视有关机制成效,并考虑业界对工程的承受能力,再决定每年进行代办工程的数目和时间表,他预料每年可为20至60栋的目标楼宇代办改善工程。
料每年目标20至60幢
邓炳强昨在立法会表示,政府一直积极以多管齐下的方式向旧楼业主提供不同方面的支援,但仍有部分楼宇的业主因缺乏筹组能力而无法筹组相关工程,当局认为有需要完善条例,协助有真正困难的业主进行消防改善工程。当局已进行联合巡查及发出「消防安全指示」予超过10500幢目标楼宇,发出超过39万张指示,约6成仍跟进中。对于有意见认为条例罚则阻吓力不够,令部分业主欠缺动力遵从,邓炳强表示,当局有需要时会推出具针对性的措施,提升相关业主自行遵从条例的比率。
邓续说,条例赋权执行当局可以就未能遵从条例要求的楼宇向土地注册处注册(即「钉契」),并要求新业主在完成物业交易后3个月内,就物业权转让通知执行当局,违者即属犯罪,最高可罚款1万元,不遵从指示及「符合消防安全令」的罚则分别提升到10万元和20万元。如阻碍法团进行工程法则最高可罚款1万元及监禁5个月,拒绝分担法团进行有关工程的费用最高可罚款2.5万元。
另外,立法会同日三读通过《2024年印花税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豁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份,或单位转让和期权庄家进行证券经销业务的印花税,以及修订在香港实施无纸证券市场制度下的印花税徵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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