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界定37个农业优先区 涉980公顷土地
2024-12-11 00:00政府去年底公布的《渔农业可持续发展蓝图》,建议将优质农地划定为「农业优先区」,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衞生事务委员会昨日召开会议讨论,当局建议界定37个「农业优先区」,并以行政方式保留相关用地作农业发展。有议员建议推出优先区后,政府应更集中资源资助业界发展,并提供诱因让在非优先区耕种人士进驻区内。
分布北区元朗大埔离岛
根据渔护署的农地滚动调查,截至去年底,全港有约4000公顷曾经或现时用作耕种的农地,其中约730公顷为常耕农地。而政府的顾问研究建议界定37个「农业优先区」,分别位于北区、元朗、大埔及离岛,共涉及约980公顷土地,其中约760公顷拟用作农耕,约220公顷为支援农耕的现有道路和农业配套设施等。
为了落实「农业优先区」建议,政府拟发布「政策声明」,以行政方式阐明政府界定「农业优先区」以保留优质农地作长远农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及相关土地位置,让公众知悉政府在有关用地上「农业优先」政策,为日后政府和私人在考虑有关土地用途提供指导方向。
民建联渔农界议员何俊贤表示,「农业优先区」建议是希望私人土地的业主,有诱因在农业发展上获得应有回报,以减少矛盾。他续称,如在没有「农业优先区」及农业园的情况下,特区政府若投放非常大的资源保障4000多公顷农地,免受害兽侵害是困难的,建议当局在划分「农业优先区」后,集中资源保障农产品工作。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表示,对于常耕农地方面,当局会主动拿出政府土地租赁,让在非优先区的农耕人士使用,相信他们会找一些可持续发展的地方,具有一定诱因。
谢展寰又表示,农业园中会有地方做高科技农业研发,当中涉及农棚、农舍等,研发后会再推广业界使用,当局更会推动业界做品牌,亦会透过发展局将来在北部都会区留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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