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前海协作18措施 开动大湾区「双引擎」

2022-09-03 00:00

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十八条措施昨出炉。
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十八条措施昨出炉。

(星岛日报报道)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昨日联合发布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十八条措施,为香港私募基金业界提供便利及优惠政策,推动发展深港风投创投联动机制,并促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相关措施自昨日(2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指出,『联合政策包』是机制上的突破及创新,未来将与前海共同探索更多发展机遇,发挥两地在大湾区的『双引擎』功能。业界指相关措施让港深两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 
许正宇月前接受本报访问时率先透露,拟与前海对接推「私募基金通」,而相关措施昨日正式出炉。十八条措施主要包括四大方向,即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便利深港跨境投资双向合作;支持做大规模集聚发展;打造深港联动发展良好生态环境。具体措施则包括,前海管理局将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LPF在前海设立及格投资主体,开展境内投资;优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QFLP)试点计画;前海与香港将探索通过跨境监管「沙盒」机制等。
促进科技创新合作

许正宇表示,『联合政策包』是一次机制上的突破及创新,两地团队通过紧密沟通及协商,共同发布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措施。未来本港将与前海共同探索更多金融发展机遇,推动深港更高水平合作,发挥两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双引擎』功能。

前海管理局亦表示,局方与香港财库局的联合公告,这不仅是合作机制创新,也为前海深化深港合作探索一条新路。同时,双方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推进深港金融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财库局还回应称,十八条配合香港发展私募基金市场的「三部曲」策略,即引入有限合夥基金( LPF)制度;为合资格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免;以及推出制度吸引外地成立的基金搬迁来港落户,明确支持香港LPF与前海的QFLP规则衔接。 
探索跨境监管「沙盒」机制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回应时指,对十八条措施表示欢迎。认为这些措施可让港深两地的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并指大湾区是一个充满投资机会的创新中心(如科创、金融科技、医疗保健及ESG等方面),不少境外投资者希望把握当中提供的机遇。而香港市场方面,则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有限合夥基金及其他基金结构,尤其是在私募基金及风投创投等非上市领域的投资机遇。

该会又指,十八条措施能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首要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认为除了这些措施外,两地亦可探讨在其他领域进行试点(如「跨境理财通」监管制度的突破),以进一步促进与大湾区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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