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清瘟胶囊」未注册 衞署搜药店

2022-02-23 00:00

「莲花清瘟胶囊」未在港注册。
「莲花清瘟胶囊」未在港注册。

(星岛日报报道)疫情大爆发之下,近期不少确诊者购买内地中成药「莲花清瘟胶囊」服用。衞生署昨晚公布,前日及昨日采取行动打击药店非法销售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品,并检获两款未经注册药品,分别名为「以岭连花清瘟胶囊」及「莲花清瘟胶囊」,调查仍在进行中。

衞生署发言人表示,未经注册药品的安全、品质及成效均未经证实,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风险,不过署方至今没有接获相关不良反应报告。署方指所有已注册的中成药于标签上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C-XXXXX」或「HKP-XXXXX」,而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
市民可交衞署销毁

署方表示,根据《中医药条例》,任何人不可销售、进口或管有未经注册的中成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则订明,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中成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完成后,署方会就检控事宜徵询律政司的意见。

另外,署方会将相关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如有需要署方亦会转介相关个案予其他执法部门跟进。衞生署提醒曾购买相关未经注册药品的市民应停止使用,如有怀疑或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切勿妄自购药服用。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未经注册药品送交观塘巧明街一百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衞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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