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内地制度衔接 张勇提「五个坚持」

2021-12-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昨于「国家宪法日」发表主题演讲,指香港由于历史原因,特区与国家应当建立的制度衔接还未完全建立。他并就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提出「五个坚持」,包括坚持宪法根本法地位、坚持单一制原则、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宪治国与依法治港,以及坚持宪法监督。

张勇指出,「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但由于历史原因,在政治经济、法律司法、社会生活等领域,特区与内地其他地区应当建立的制度衔接和有效联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他指,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准确把握「一国」与「两制」关系,强调「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

对于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具体到「一国两制」实践,张勇提出把握「五个坚持」。他指要坚持宪法根本法地位,指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体现在「一国两制」方针和实践中,是特区设立的宪制依据;《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为《基本法》适用和解释提供根本遵循。第二是要坚持单一制原则,他说实行单一制的国家,中央对整个国家拥有主权权力和全面管治权,地方权力源自于中央授权,这个原则在《基本法》中有重要体现,例如规定「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张勇又提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形容制度是「生命之树」,使 「一国两制」实践结出了累累硕果。他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多年来为构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出过数十项决定、决议,先后建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选举制度,可以说「一国两制」事业从构想到实践、制度机制的构建完善都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

第四是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治港。他说中央始终把特区放在依宪治国的总体格局中审视和把握,例如通过人大常委会多次立法解释,阐明《基本法》条款含义,解决特区政制发展、居留权、特首任期等重大问题。特别近两年面对「修例风波」带来的复杂局势,中央始终坚持法治原则运用「决定加立法」、「决定加修法」等法治方式妥善应对。

最后是坚持宪法监督,宪法能否得到尊重和实施、《基本法》能否得到全面准确地适用和遵守,是「一国两制」下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重要方式。他指宪法监督制度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甚至抵触宪法和《基本法》的问题,以保证新构建的制度机制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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