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偷同袍信用卡 交通警长还柙候判
2021-11-30 00:00
被告刘晋宁(Johnny)承认于前年二月十一日至二十五日,盗窃两张属于梁乐伦的恒生银行信用卡,并于同年二月二十八日,从旺角好望角大厦地下麦当劳快餐店内,偷窃一项价值十一元的麦当劳物品。刘另承认于同年二月二十六日至三月二日,分别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和尖沙嘴广东道苹果店内,三次讹称自己是信用卡卡主,共骗取三部iPhone XS。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亲友及前同袍均到庭支持被告,并为被告撰写求情信。现遭停职的被告对自己所做的错事深感懊悔,认为自己愧对家人并令警队蒙羞。
被告母亲在求情信中指出,儿子在前年一月获升职为警长后,「不但没有笑过,每天下班回家更很愁绪」。辩方指被告获上司赏识,上司认为被告非常服从上司指令,尽忠职守,极度满意其工作表现,认为被告有望晋升至管理阶层。被告获升职后不擅于处理压力才会犯案,被告寻求心理及精神医生辅导后,获诊断为压力衍生的适应障碍症。
被告指自己自小渴望投身警队,但现时却亲自一手摧毁自己的梦想。前同袍均指被告工作表现出色,有责任感,有干劲,助人为乐,勤奋不抱怨,乐于接受挑战,从不与朋友计较,时时为人着想,「可说是队中的模范榜样」,「对被告诚信毫无置疑」,「认识被告是其福气」等。
辩方指本案只是一反常态的单一事件,而被告已向男事主全数赔偿涉案金额,男事主现已原谅被告,亦为被告撰写求情信,恳求法官轻判被告。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案件七六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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